序号 |
项目名称 |
行政处罚信息录入 |
1 |
当事人名称(企业名称): |
南昌江铃集团昌丰汽车工业装备有限公司 |
2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91360121669794084L |
3 |
违法行为: |
未按要求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 |
4 |
违法分类: |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类违法案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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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及《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2018版)》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贰万元的行政处罚。 |
6 |
罚没金额: |
贰万元 |
7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蓝)应急罚〔2021〕0133号 |
8 |
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1年9月3日 |
9 |
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 |
违法事实及证据:未按要求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证据有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询问笔录等。 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及《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2018版)》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贰万元的行政处罚。 |
10 |
行政处罚决定书机关名称: |
南昌县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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