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南昌市印刷十二厂有限公司年印刷出版物300万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4月7日~2022年4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1-85773729(小蓝经开区环保规划建设局)
通讯地址:南昌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富山大道1128号
邮 编:330200
项目名称 |
年印刷出版物300万册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江西省南昌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二路66号 (南昌市洪发工业有限公司内) |
建设单位 |
南昌市印刷十二厂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南昌晶钊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江西省南昌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二路66号(东经115°53′34.800″,北纬28°34′5.670″),租赁南昌市洪发工业有限公司厂房,租赁建筑面积10000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办公区等,主要生产工艺以书写纸为原材料,经切纸-润版-印刷-折页-装订-裁切等加工工艺即成成品。产品方案为年产50万册期刊,50万册报纸,200万册教材、教辅。 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的3.33%。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大气污染防治要求。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润版、印刷、洗车水清洗工序及装订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 润版、印刷、洗车水清洗工序及装订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表征),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沸石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1部分:印刷业》(DB36/1101.1--2019)表1限值要求。 润版、印刷、洗车水清洗工序及装订工序未收集的非甲烷总烃通过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1部分:印刷业》(DB36/1101.1-2019)表2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限值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要求。 2、水污染防治要求。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有生活污水。应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管网,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出水中CODCr、BOD5、SS排放浓度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NH3-N排放浓度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小蓝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外排。 3、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要求。合理布局、加强管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以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及综合利用要求。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废包装材料、废纸屑、废胶辊、废油墨桶、废洗车水桶、废润版液桶、含油墨废水、废活性炭、废润版液、废抹布、废过滤网和生活垃圾等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危废暂存库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相关要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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