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2月12日-2024年12月31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决定,审批决定具体内容已在小蓝经开区网站公告,公告自信息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力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791-85773729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小蓝经开区富山大道1128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批复时间 |
批复文号 |
1 |
江西林耀玻璃有限公司年产40万平方米工艺玻璃项目 |
2024年12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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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江西优嘉线缆有限公司小蓝经开新建电线电缆生产线项目 |
2024年12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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