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参保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医保基金安全,现向社会公开征集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问题线索。
一、征集内容
(一)定点医疗机构:存在过度检查、超量开药、虚假诊疗、分解或虚构住院、虚构医药服务项目、伪造篡改医学资料、诱导患者低指征或无指征住院、串换医疗项目或药品耗材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定点零售药店:存在伪造处方销售药品耗材、倒卖“回流药”、以购药名义空刷医保卡储值、以返现等形式诱导参保人违规购药、将保健品等非医保品类串换成医保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参保人员:存在协助他人骗取医保资格、非法收集参保人员医保信息进行虚假报销、协助定点医疗机构组织参保人员虚假住院、组织或协助参保人转卖倒卖医保药品、重复报销、冒名就医买药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医保工作人员:存在医保费用结算、定点资格准入、协议签订、违规办理医保待遇、违规拖欠定点医药机构医保费用、违规支付医保费用、智能审核把关不严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征集方式
(一)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二)举报电话:0791-85710795、0791-85710373(南昌县医疗保障局)、0791-85956112(小蓝经开区组织与人力资源部)。
(三)举报邮箱:请将举报材料发送至邮箱ncxybjjjjg@163.com(南昌县医疗保障局)或xllbs2008@163.com(小蓝经开区组织与人力资源部),邮件主题请注明“医保基金违法违规举报”。
(四)现场举报:可前往南昌县莲塘街道五一路403号(南昌县医疗保障局)或小蓝经开区富山大道1168号管委会西403进行当面举报。
三、奖励标准
举报人符合举报奖励条件的,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将根据《江西省医疗保障局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赣医保发〔2023〕6号)文件精神,按案值的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举报奖励金最低不少于200元,最高20万元。
四、注意事项
1.反映问题线索需说明反映对象、发生时间、具体问题,如有相关证据材料,请一并提交;
2.反映内容应与医疗保障基金使用领域相关,举报人需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3.鼓励举报人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进行举报、积极配合调查核实,医保部门将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4.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
南昌县医疗保障局
南昌小蓝经开区组织与人力资源部
2026年3月17日
